魏小军:矿难告诉我们什么

发布时间:2020-05-26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数据:从2001年到2004年,我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煤矿事故188起,平均每7.4天一起。2004年,死亡人数超过30人的特别重大事故总共14起,其中矿难6起,占42.8%。2005年的上半年,国家拿出了30亿进行煤矿的技术改造,安监局升格为安监总局,但形势依然严峻,上半年的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3%,达到2672人。作为世界最大的产煤国,2004年,我国共产煤16.6亿吨,占世界33.2%,但是全国的矿难死亡人数是6027人,占全世界矿难死亡总人数的80%。我国2004年的每百万吨死亡率为3.96,而美国是0.039,只有我国的百分之一,另外,其他国家这个数据分别是:印度:0.42,俄罗斯0.34,南非0.13,中等发达国家一般为0.4。新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在一次会议上愤怒地表示,对这些无证开采的小煤矿和矿主手下留情,就是对矿工生命的漠视。他在多次奔赴现场调查矿难事故后,直接把矛头指向了官煤结合。

  在这些矿难数据背后,有两个故事特别触动我们的神经。一个是那些遇难的矿工与他们的家人的故事,面对矿井如此高死亡风险,矿工们是怀着怎样的心情进去工作的呢?在他们踏入矿井的时候,背负了多少对家的责任,同时又负载了多少有关生活的无奈;
在矿难发生的那一刻,一切就此结束,只留下一个个悲痛而破碎的家……。想到这一些,我总容易感慨与伤感。而另外一个则是那些泯灭了良心的矿主和他们的官员盟友的故事。有几次矿难背后没有贪婪的矿主?又有几次矿难背后不隐藏着腐败的官员?这绝对不是夸大其词,那么多条生命随时可能被安全不合格的矿井吞噬,他们都无动于衷。那些所谓疏忽的等等理由怎么能叫人相信——不去认真对待切关人命的细节,哪怕真的无知也只能是一种推托!更何况他们多数是明知故为!

  作为安全生产最高主管部门的国家安监总局的表态和行动似乎可以让人稍感安慰。可是我不得不想到的一个问题是,即便国家安监总局放弃一切休息时间,全力追查矿难案件,他们亲自调查的案件在全国所有的矿难中又能占到几何?还有多少矿山事故被矿主和地方官员神不知鬼不觉地隐瞒过去了?那些遇难者的家属怎么办?更为重要的是,为什么矿难屡治不绝,甚至愈演愈烈?

  我们信任中央对矿工生命健康的高度负责,我们也能相信中央有关官员的忠于职守。事实上,中央各单位发布涉及矿场安全生产的法律文件数量之多也足以说明他们对此问题的关注和重视。但我们不得不面对的是这样一个残酷的现实——每年都有数千条人命被矿井无情地吞噬,我国的煤矿事故死亡率也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这不得不让我们陷入深深的反思之中。

  如果说资本家对利润的疯狂追逐是一种本能,那么政府的应有职责就是依法对他们所可能具有的负面因素进行限制。政府作为民众的代理人,应当维护公众的利益,维护作为弱者的矿工的利益。而在这些矿难发生之前,面对存在安全隐患依然违法开采的矿井,我们几乎没有看见负责任的政府和执法官员,而越来越多地发现了地方政府的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执法官员的暗中入股、同流合污。公众利益在那一刻只变成了官员大权在握、受贿分赃的依据。而正是他们对公众的背叛,矿难以极大的可能在反复上演。

  这些官员,他们本应是民众的公仆,接受民众的委托,他们却漠视民众的生命,甚至成为残害民众的凶手!我们怎么能想得通,仆人会爬到主人的身上,肆无忌惮,连他们的生命都无所顾惜;
我们又怎么能够相信,主人面对嚣张的仆人,无可奈何,甚至生命被残害也只能埋怨命运!我们只能认为,在那样一些地方,现实恰恰与之相反:官员并不是真正的仆人,而民众也不曾是真正的主人;
官员凭借权力做了高高在上的主人,骑在百姓头上,把民众当作他的仆人——连命都不怎么当回事的仆人。

  为什么中央的各类法律文件上都明明白白地写着,安全不合格的矿场不允许生产,而就有那么多根本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矿井还在源源不断地往里运送矿工,开工作业?为什么直到矿难发生,没有人去实质性地过问安全问题?就是因为那些握有实权的“官员主人”无视法律规定,对上应付了事,对下蒙蔽隐瞒。而“百姓仆人们”难以了解实情,即便了解了也根本无力改变什么,因为官员的权力向来都是压制性的。

  这不能不让我想起一个严峻的问题,中国的政府层级如此之多,中央如何能确保其制定的政策法令在基层的具体落实?如果得不到落实,中央又如何能获得有关真实情况的信息?老鼠偷吃了粮食,我们可能相信它编制的粮食仓储情况报告么?而即便获得了足够的信息,中央又如何能够亲自去监督数量如此众多的基层政府及其官员?这些问题足以警醒我们:体制亟需革新!

  这种革新的出发点就在于,从现有政权系统中释放部分权力给社会,让社会来协助完成必要的信息传递功能,并形成对中下层政府官员的有力监督。在这个问题上,起码有两点是大有可为的。其一,进一步放开舆论,放松对民间力量兴办新闻媒体的管制,让运行效率更高的私人媒体,自发形成社会所需的各类信息传达,帮助中央和底层民众之间的信息保持良好的沟通,并使地方政府及其官员难以欺上瞒下。其二,进一步扩大地方民主,使民众可以通过一定程序弹劾、更换不满意的地方官员。如此,地方官员必不敢怠慢民意,更不敢不顾民生。

  我们不能不采煤,不可能封闭所有的煤矿,更不可能回到计划经济时代的国家统一开采。而只要有资本的涌入,有监督管理的权力,官员就有寻租的机会和可能,中央的监管就会显得鞭长莫及。事实上,当前的中国在许多甚至更为重要的其他问题上也有同样的道理。这也就是大家平日所说的“一统就死,一放就乱”。在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不放已经不具有可行性,所以“乱”的危险时时存在,治“乱”也因此变得异常紧迫。虽然舆论放开与地方民主并不是万能的良药,也同样具有毒副作用,但要治疗此类不顾民生、徇私舞弊的“乱”字号官场恶疾,不用此药,必还将恶化以致危害社会甚至危及政体。

  以此观之,在政治体制改革的攻坚战中,舆论的进一步放开与地方民主的推进应当是必要且急迫的选项。

  

  参考资料:

  2005年08月12日CCTV《东方时空》节目,转引自新浪网,http://news.sina.com.cn/c/2005-08-12/21047483568.shtml,2005-8-12访问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让非法开采的矿主倾家荡产》,搜狐网,http://news.sohu.com/20050812/n226644713.shtml,2005年8月12日访问

  

  200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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