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炜:历史上西方人对犹太人、穆斯林的迫害

发布时间:2020-06-04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西方人虽能容忍犹太人生活在西方国家,但这并非意味着他们不迫害犹太人。我记得我八十年代在英国读书时,我的英国同学讲到犹太人,仍然蛮轻蔑的,尤其不能理解犹太人的割礼。但英国和法国在欧洲已是对犹太人最好的国家了,德国、波兰、俄国历史上对犹太人的迫害和屠杀比西欧严重得多,甚至发生了二战期间六百万犹太人被有意识地消灭这样的惨剧。直到今天,大量俄罗斯犹太人还在往外迁。我们再看看中国,如果我们中间有些人是回族、满族或朝鲜族,或其他少数民族,我们是不会把他看成是外人的。在大学生里边,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在一直聊天,突然看见一个少数民族同学来了,于是大家转过身去,不让他听见我们说什么话,以这种方式表示他是异类,跟我们不一样。这种小孩式的排斥在1980年代的后现代英国仍会发生。这说明犹太人虽没有被赶走,却一直受迫害。

  我来描述一下他们是如何受迫害的(首先我声明18世纪以后,西方人的思维就比较现代,或比较接近孔子的思维了)。历史上犹太人地位十分低下,二战中纳粹德国虽杀了大量犹太人,但它不是唯一迫害犹太人的国家。俄罗斯,波兰迫害犹太人的程度比德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往西走,启蒙运动以后的法国、英国比较好,但这只是相对的,不然《威尼斯商人》怎么会把犹太人写得那么贪婪,那么卑鄙,那么可笑?这种相对较好也是因为启蒙运动以后基督教内部出现了这样那样的改革运动,西方社会变得更开明、更宽容了,于是犹太人的处境有所改善。但这也不过是18世纪以后才发生的事情。如果说最开明的英国晚至1980年代对犹太人还有或多或少的歧视,那么不难看出,欧洲人从总体上看是排外的。更何况基督教本来就是从犹太教中派生出来的,两者是亲戚。如果不是这样,会发生什么事?

  大家知道“隔都”(ghetto)是什么吗?在18世纪中叶以前的欧洲,犹太人大多住在隔都里,而隔都一般在城外。基督徒一般住在城内。隔都里又破又烂又脏。一直到19世纪中叶,西方大部分城市都没有公共卫生设施,抽水马桶是没有的,隔都的状况应更糟糕,这是可以想象的。按习惯,犹太人是禁止与基督徒通婚的。当然他们自己也不愿意跟基督徒通婚。犹太人还受到其他很多的限制。他们中很多人经商。经商在古代欧洲是不被认为是一件体面的事情。犹太人中除了商人,还有很多各种工匠和体力劳动者,并不是都像《威尼斯商人》里的高利贷者夏洛克那样的人。犹太人当中的商人、工匠白天可以进城做生意,一到晚上就全部被赶出城。他们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是地地道道的弱势族群。这甚至反映在他们的外形上。犹太人明显比基督徒瘦小,直到今天也是如此。你如果走到美国去看看,那里犹太人还是相对瘦小(但犹太人把自己的文化保护得很好,在一个美国家庭往往有两三辆车的情况下,犹太人每周六硬是走路去犹太会堂做礼拜)。在古代,犹太人与主流族群的身体差异应当更明显。可这种事在中国是不可能发生的。这不是中国的做法。犹太人一直受迫害。刚才讲到的伊比利亚半岛的情况就更糟糕了。这比迫害犹太人还更加严重。在那里,基督徒卷土重来就有点像还乡团杀回来的感觉。当西班牙、葡萄牙的基督徒在伊比利亚半岛上重新取得政权或优势地位以后,连犹太人住在那里的权力也不给,除非改宗,成为基督教徒。

  根据西班牙历史学家,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前秘书长胡·安东尼奥安东尼奥·略伦特神父披露,“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在三百五十年(15世纪下半叶,西班牙建立起统一的宗教裁判所及其执行机构‘神圣兄弟会’,迫害异教、异端)中, 活活烧死了三万一千九百一十二人,模拟烧死(即烧死在刑讯中被折磨死的人)一万七千六百五十九人,判处其他各种惩罚二十九万一千四百五十人,共计三十四万一千零二十一人。这个恐怖机构直到19世纪中叶才被废除”。这只是发生在西班牙的事。其他地方的基督徒用同样残酷的手段对付异端,也并不在乎“异端分子”是改宗以后的犹太人,还是本来就是同样信仰基督教的欧洲人。一个最极端例子是16世纪日内瓦新教政权在火刑柱上烧死启蒙神学家塞尔维特(为发现人体血液循环的第一人)。大家知道他被判处火刑的原因吗?很简单,就是他认为三位一体说不是真理而谬误。另一个例子是法国天主教徒大规模屠杀胡格诺派(新教徒)的圣巴托罗缪惨案。

  这里死人的数字跟中国相比,似乎并不大,但如果考虑到当时欧洲的总人口,这些数字是惊人的。这些人都是因为宗教原因而被残酷处死的。另外还有一个例子,那就是13世纪欧洲十字军对法国南部阿尔比派的镇压(注意,这不是侵略阿拉伯东方的十字军,而是对付欧洲基督教同胞的十字军)。阿尔比派不是犹太人,也不是穆斯林。他们就是基督徒。但他们信奉了一种不同的基督教,于是教皇就发动各地的基督教徒组织十字军去剿灭他们。稍晚的时候,欧洲的十字军侵略了中东一带。他们沿途也把拜占庭给烧杀抢掠了一番(西方人不隐晦这段历史;
他们不像日本人;
中国人目前在这方面也做得也不是太好,总喜欢把历史上不好的东西隐瞒起来;
西方人这方面做得较好,这是他们的长处)。中国历史上当然也杀过人,但一般不会因宗教信仰不同而杀人(以宗教名义发起的改朝换代战争另当别论)。

  一个多月前,我看了一个电视节目,以历史学家的口吻讲述伊比利亚半岛基督徒重新取得优势地位以后发生的事情。里面提到,在这以前的两三百年,北边的基督徒就不停地骚扰穆斯林。那时穆斯林在半岛占统治地位,大多住在城市里,很富有。这就有点像中国北边的游牧民族来骚扰汉族。同样的例子是,基督教徒发动十字军东征,打到圣城耶路撒冷,占领了这个城市和中东其他许多地方。在这期间不知杀了多少人,连信基督教的东正教徒也不放过。这跟土匪没有区别。我讲这些例子是为了说明中国的宗教和文明的是宽容的。也许能找到一些反证。

但总的说来,中国历史上没有因宗教缘故而大开杀戒,没有因宗教缘故动辄判处异端分子死刑,用相当于古罗马钉十字架或中世纪火刑那样的凌迟来处死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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