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危化品物流管理经验

发布时间:2018-06-26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美国早在100年前就有针对危化品物流的立法,1908年颁布了《州际商业及其他危险物品安全运输促进法》,20世纪90年代颁布了《联邦法典49号――危险物质规则》。美国议会颁布的《美国法典》,明确将危化品物流管理权委托给美国交通运输部。负责危化品物流的员工必须接受相关培训。
  日本除了《消防法》对危化品的储藏、运送、保管、处理有详细规定外,还出台了《危险品的搬运及运输基本准则》。车辆运输要遵守《道路运送法》及《货物汽车运送事业法》,这两项法规规定,承接危化品物流时,应按照技术标准将危化品放入法定的搬运容器。运行管理员在驾驶员驾乘之前,再次核对搬运容器外部记录的危化品名称、数量、注意事项。
  德国形成了《德国关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明确了道路危险货物包装、仓储、装卸、搬运、运单填写、运输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以及道路危化品物流过程中发货人、包装人、装卸人、承运人、驾驶员、安全咨询员、单证填写员、企业管理人员等人员的具体职能和责任。危化品物流事故救援部门通常设有危险货物事故模拟实验室。德国还建立了安全咨询员制度,形成了一套人员培训机制。设有专门负责危险货物包装材料研究与质量检测的部门。
  加拿大先后颁布了《危险货物运输法案》、《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运输部还制定了《危险货物应急指南》。联邦政府发挥协调者的角色,与各省进行合作构建普适性的法案。《危险货物运输法案》不仅涉及托运人、承运人、装卸人员、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也包括影响危化品物流安全性与便利性的相关主体,并十分强调托运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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