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发布时间:2018-07-02 来源: 人生感悟 点击:


  村级财务管理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是稳定农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关键措施。但由于诸多原因,当前村级财务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以本区域村级财务管理现状为例,阐述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与建议。
  1 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财务管理不规范
  过账不及时:部分村(居)没有严格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要求,按月或按季度将村级账务报至镇经管站代理会计处;现金余额大:部分村(居)因大笔工程支出无招投标、代垫计生款、单据未报销在上任报账员手上、不合理开支退回等原因造成现金余额超过规定的4000元;现金银行支票没有按规定收到镇代理会计处,实行先审批后开支票;发包、出租欠规范:部分村(居)将山林土地、果园、房屋设施等集体资产不按规定公开招投标发包出租,极易造成村集体资产损失;报销手续不规范:部分村(居)报销支出票据未按财务规定出具,审批人、经办人及证明人签字不全。很多票据只有经办人、负责人而无证明人,有的票据只有负责人而无经办人和证明人,甚至少数票据无任何人签字也被入账。
  1.2 财务公开不规范
  财务公开的存在不及时,部分村(居)没有在每月十五号前在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内容不全面,大多村(居)只公示账务上的收支情况,对于账户上的收支、出纳情况不作详细的说明,以致于村民即使看了,也是不了解情况。
  1.3 报账员队伍不稳定
  村级报账员随意更换、变动频繁,经常一换届报账员就换人;报账员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村(居)报账员知识素养不高,即使经培训后也不大能胜任报账员工作。
  2 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措施与建议
  2.1 强化思想教育,提高村(居)干部法纪意识
  基层党委、政府要把廉政教育和财经纪律教育作为对村(居)干部的教育的重中之中,通过广泛开展党的宗旨教育,金融、政策法规教育以及腐败预警教育,不断增强他们的整体和服务意识。
  2.2 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约束机制
  一是建章立制,严抓共管。各村(居)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居)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要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一事一议”制度和预(决)算制度等,做到账册齐全、记账及时、准确、及时、完整地编报会计报表,定期(每季度结束后十五日内)向镇经管站上报,同时,代理会计应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反馈于相应的村(居),便于村务及时公开。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超限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合理支出要及时收回。镇经管站要对工作流程,业务处理程序,财务结算日期和支出限额有严格规定,把业务基础工作抓细抓实;二是强化管理,严格监督。做好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审批人签字,村(居)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关、主职干部审核关(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审核关)。镇经管站要管好各村(居)现金支票和银行支票,切实履行职责,逐笔审核原始单据,监管财务收支。没有经过村财务管理小组审计的账单将不会被记账。不按照规定报告账单,应及时向领导报告,以便于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要严格规范村级资产管理和合同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村(居)有集体资产发包、出租行为,或有超过五万工程支出、一万元以上物资采购时,按规定在镇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投标。
  2.3 实行民主监督,加大村级财务公开力度
  一是要将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落到实处。定期、如实地进行公示,接受村(居)民监督,年度财务预决算,专项资金来源、使用和结余情况以及农民群众关心的其他热点事项必须随时公开,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逐项公开,对重大的财务活动,应及时专项逐笔公开明细账目。通过财务公开工作,有效促进村级民主管理;二是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的职能作用。各村(居)民主理财小组应按有关规定民主、规范产生,充分调动村(居)民財务管理队伍积极性。理财小组要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行使审查,监督,检查村民财务的权利。要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队伍的监督,落实责任,严格执行任期制,保持独立性,充分发挥村级财务管理队伍的职责。
  2.4 加强培训管理,提高镇、村(居)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村(居)财务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对新任用的村(居)会计、报账员和经管站工作人员,还应进行相应的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予以上岗。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村(居)财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村(居)财务人员经考察选配、培训上岗后,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村(居)不得任意调换财务人员。对会计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要给予必要的奖励,对工作拖延,不负责任,及时批评和适当的惩罚,造成重大损失和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通过建立村级会计培训,奖惩机制,增强农村会计责任心和紧迫感,不断提高农村会计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
  2.5 坚持惩防并举
  农村经管部门、审计机关要做好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及时向村民公布审计情况。所发现问题严格按照财务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处理,以便他们能够共同发现和调查,绝不姑息容忍。对于不太严重的问题给予诫勉谈话与批评教育。对于严重的违纪违规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纪检检察机关要重视人民群众的举报、上访,充分运用自身的工作优势,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预防村官职务犯罪与案件查办的工作力度,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351256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榜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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