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村卫生室省级示范标准

发布时间:2020-07-27 来源: 主持词 点击:

 附件 6

 山东省村卫生室省级示范标准 一、规划设置 1.设置合理 符合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服务人口不少于 2000 人。

 2.建设条件 位于交通便利、人口相对集中处,由村集体无偿提供土地,选址与村党群服务中心、村级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相结合,房屋产权公有,无偿提供使用,实现通水、通电、通网络。

 3.命名规范 按照“乡镇(涉农街道)名+行政村名+村卫生室”统一规则命名,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唯一名称)一致。按照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标识标牌制作(包括规格、字体、颜色等),室内外统一着色,统一宣传栏、公示栏制作规格。

 二、房屋基础建设 4.房屋设计 房屋建筑面积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功能确定。墙面、顶棚平整整洁,室内地面硬化,门窗密封良好。治疗室面积不低于 10 平方米,内墙壁贴瓷砖,高度不低于 1.5 米,配有洗涤池及上下水系统。院内道路硬化,外墙装饰美观。整体环境温馨,整洁美观、安静独立、标识清晰。新建或改扩建的村卫生室按照统一建筑图纸建造。

 5.基础设施 无障碍设施完善,配备必要的清洁取暖、降温除湿等设施,配备数字监控、烟雾报警器、应急照明、紫外线消毒灯等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选择耐腐蚀、冲洗效果好、不易有污物残留的卫生洁具、洗涤池及配件,洗手池处安装非接触或非手动开关。设有无害化卫生厕所,马桶冲水设备设置成感应式或脚踏式开关。

 6.布局合理 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康复室、健康教育和公共卫生室等分室设置,布局合理。有条件的可设置值班室、健康自检室等。诊断室数量与医生人数匹配,候诊区设置合理。观察室设有观察窗(能清晰了解观察室内情况),具备通风条件。各室布局合理,符合感染管理要求。

 — 2 — 三、设备配置 7.设备养护 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和医疗功能定位,基本设备配备齐全(附后)。医疗设备专人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定期强检,定期保养,及时维修,适时更新,确保其使用情况良好。

 8.诊断室 配置诊查床、诊桌椅、资料柜、体温计、听诊器、压舌板、手电筒、血压计、血糖仪、壁挂式全科诊断仪、身高体重计、视力表灯箱等。

 9.治疗室 配备治疗(处置)台、物品(药品)柜、无菌柜、冷藏包(箱)、出诊箱、急救箱(急救药品不得少于 12 种)、治疗盘、有盖方盘、利器盒、地站灯、必要抢救器材(如氧气袋、氧气瓶、开口器、简易呼吸器、吸痰器等)、高压消毒锅等。

 10.观察室 配备必要的观察床(椅),选配呼叫系统。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开展静脉给药服务项目的,可依需要配备输液床(椅)。

 11.药房 配备药品柜(包括西药柜、中药柜等)和满足药品储存不同温度要求的冷藏柜等。有避光、通风、防鼠、防尘、防潮、防霉等设施(如除湿机或排风扇等)。

 12.康复室 根据开展业务需要配备运动治疗和物理因子治疗康复器具。

 13.健康教育和公共卫生室 配有健康档案柜、基本健康教育书籍及相关设备(如电视、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投影仪等)。

 14.健康自检室 配备相应健康自检设备。

 15.信息设施 开通宽带,配备至少 2 台电脑及其他必要的信息设备,设备硬件条件能满足日常信息化管理和远程医疗要求。规范建立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药物制度、远程医疗、远程培训、绩效考核、慢病管理等信息系统,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四、人员配备 16.资质条件 按照服务人口 1.2-1.5‰比例配备工作人员,至少配备 2 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至少有 1 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助理)医师,至少配备 1 名护士。工作人员中至少有一名女性。

 17.技能培训 按规定开展村卫生室人员培训。

 五、服务功能 18.基本功能 能够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不低于国家标准。对设置的村卫生室服务点定期巡诊。

 19.签约服务 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照服务协议履约。

 20.药事服务 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药品种类满足居民就诊需要。

 21.中医药服务 设中医诊室,能够提供 4 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如中药饮片、针灸、推拿、火罐、敷贴、刮痧、熏洗、耳压等),配备中医电疗和磁疗设备等中医诊疗设施。

 22.康复、养老 有条件的,可探索与村级养老服务、残疾人康复等机构的融合发展。

 六、业务管理 23.制度健全 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操作规程等技术规范,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人员岗位责任、定期在岗培训、门诊登记、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食源性疾病或疑似病例信息报告、医疗废物管理、医源性感染管理、免疫规划工作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妇幼保健工作管理以及财务、药品、档案、信息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

 24.业务管理与质量控制 加强业务管理与质量控制,完善日常诊疗与诊间随访、诊间签约服务的有效衔接,建立远端穿戴设备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充分利用信息化协助村民做好预约诊疗、转诊、远程医疗等工作。

 — 4 — 25.科普宣传 在醒目处张贴农药中毒、心肺复苏和药物过敏反应等常见的急诊急救操作规程。在恰当位置摆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张贴统一、规范的健康教育宣传挂图。可在候诊区、观察室等处安装电视,播放健康教育视频等。

 26.服务公开 机构、人员信息、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公开上墙,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27.医疗废物等处置 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医疗废物等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统一收集、贮存、运送,实现集中无害化处置。

 28.业务指标 诊疗人次/辖区居民≥3,输液率≤25%,抗菌药物处方比例≤20%,处方合格率≥98%,中医药处方比例≥25%。

 29.公卫达标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达到规定要求。

 七、运行机制 30.聘管考核 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与乡镇卫生院合为一体,委同一法人,实现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六统一”为主要内容的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村卫生室人员由乡镇卫生院聘任,工资待遇不低于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并对在村卫生室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给予倾斜。

 31.采购配发 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办公用品等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配发,统一票据和处方笺。

 32.医保结算 开通医保联网结算,有效落实一般诊疗费政策,严格执行居民医保政策,实现网络即时结报。

 33.养老保障 按照《山东省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落实村卫生室在岗人员养老保障政策。

 八、服务绩效 34.医疗责任 近三年无负主要责任(或 60%以上过错参与度)的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发生,无超范围行医、违反医保管理制度等行为。

 35.居民满意度 本村居民满意度≥90%。

相关热词搜索:山东省 省级 示范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