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全面推行河长制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03 来源: 主持词 点击: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调研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 20xx 年工作安排,为协助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推进情况专项报告的相关工作,2 月下旬起,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xx 带领农业农村工委,先后召开三次座谈会,召集区水利局、住建局、环保局、农委、经信委等部门和各镇区深入了解情况,在 xx 高新区(盛泽镇)和 xx 高新区(黎里镇)广泛听取意见,实地查看治河现场和工作资料,赴治水先进城市绍兴市柯桥区学习取经,为推动我区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察实情、谋实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河湖概况 全区水域面积 351.2km2,占总面积的 27.9%。拥有 50 亩以上湖泊 320 个,其中列入省保护名录的湖泊 56 个、108.4km2,非省保湖泊264个、48.2km2。湖泊面积占全区水域总面积的58%。拥有各类河道2600多条,其中流域性河道3条、县级河道24条、镇级河道 297 条、农村河道 2298 条,有 22 条河道被列入省级骨干河道名录。河道总长 2300 多公里,河道密度 1.96km/km2。太湖归属省级河长,江南运河、太浦河(含 xx)、頔塘、白蚬湖、黄泥兜、吴淞江、澜溪塘、澄湖、元荡、斜港—屯浦塘—急水港等 10 个河湖归属苏州市级河长。

 二、基本情况 20xx 年,我区按照上级要求率先在全省推行河长制工作。

 20xx 年,根据中央、省、市全面实施河长制的要求,我区迅速行动、细化方案,全线发力、狠抓落实,以“打造江南水乡标杆”为目标,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全力以赴推进 “升级版”河长制,各项工作在全省脱颖而出,在年度全省水利局长会议上作河长制改革工作交流发言。

 (一)突出高位推进,组织体系健全。第一时间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的工作方案》,突出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成立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领导小组,设立区镇两级河长制办公室,划拨专项经费,配备专职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由主要领导担任河长的区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共有20 位区级河长、214 位镇级河长、371 位村级河长,实现河长全覆盖。

 (二)突出政策配套,工作运转有序。一是建章立制定规矩。制定出台河长会议、信息共享、公众参与、工作督查、考核问责与激励、验收等六大制度,有效建立了“党政领导、河长主导、社会引导、部门联动、上下共治、长效管护”的工作机制。二是摸排问题定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完成“一河一策”行动计划编制工作,形成问题清单 1071 项、任务清单 1185 项、责任清单1927 项、工作清单 1421 项,基本掌握河湖情况。三是细化流程定进度。深入完善河长履职标准化流程,明确河长认河、巡河、治河、护河四大步骤和程序标准,至去年 8 月中旬,全区三级河长全部完成认河和首轮巡河工作,河长公示牌全部安装到位, “一

 事一办”交办机制运转有序,各级河长定期巡河、挂图督战和协调推进工作进入常态化。

 (三)突出标本兼治,多元治理共进。充分结合区“263”行动、“三水同治”、“两高一低”、“三乱”整治等专项工作,全区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实行水岸同治和联防联控,打好治理组合拳。去年,区住建局完成 136 个小区排水达标区建设和 251 个村庄生活污治理,持续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和管网的建设和维护;区环保局加强环境工程建设,完成治太工程 8 项,部署印染企业专项整治,淘汰喷水织机 43718 台,雷霆环保行动成果位列苏州首位;区农委大力实施化肥减量、农药零增长、池塘标准化改造等工程,实现太湖一级保护区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部关闭,其余整治任务过半;区经信委做好产业“把关人”,推进清洁生产,共关停淘汰企业 62 家,开展专项整治,限制、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培育符合发展要求的示范工业企业。区水利局加快推进流域性重点水利工程和圩区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完成水利建设投资 7 亿多元,治理黑臭河道 14 条、清理重点河湖住家船只 1000 多条,累计打捞蓝藻、水葫芦超过 10 万吨。以全省最高分通过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考核验收,实现了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功能全方位提升。

 (四)突出创新实践,监管质效升级。区水利等相关部门创新工作机制,制定开发了区级河长制 APP 系统,与全区社会综合治理联动中心一体化指挥平台实现无缝对接,推动河长制改革

 “互联网+”建设。自今年 3 月正式运行以来,初步形成了以河湖问题工单为抓手,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检查监督、考核评价的管理闭环,工作效能明显提升。依托亨通集团的深海感知技术,探索推进“xx 水生态感知网”建设,构建河湖水质实时在线自动监测系统,为治河提供科学参考。一期示范工程计划在东太湖建设。探索省际“联合河长”模式,主动与浙江、上海等地协调,建立交界河道联防联治机制,共同推进治河护河工作。鼓励各地推行河湖管护市场化运营,继续推进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移交市政集团统一管养。

 (五)突出监督考核,压实责任到位。完善河长监督体系,明确设立以“两代表、一委员”为主的河长监督官制度,即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与各级河长一对一的监督制度,建立考核管理办法,督查河长牵头开展治河工作,维护长效管护机制。突出河长制工作在镇区科学发展考核中的比重,将河长制落实工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约谈,对推诿拖延、履职不到位的予以严肃问责。多方位、多举措保障责任落实到位。

 三、存在问题 对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区人民对生态环境改善特别是河湖水环境改善的期盼,与治水先进地区相比,我区河长制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与问题。

 (一)公众护水意识仍需激发。公众对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工作的知晓度还不高,宣传普及尚不到位。有些群众认为日常生活导致的河湖污染“微不足道”,存在向水里随意倾倒垃圾,沿湖搭建违章建筑等行为。在相关部门治理执法过程中,配合度不高,大水面生态养殖中部分地区仍存在投料投肥投药等回潮现象。此外,河长制工作主要依靠政府推动和实施,存在“上头热,下头冷”“政府干、群众看”的现象。水体监测信息公开主要局限于政府内部,群众发现问题、举报监督的程度不够强,全民全面参与治水攻坚有待加强。

 (二)控源截污工作亟需加强。一是整体水质不容乐观。我区水质监测结果显示,20xx 年 11 月至今,53 个区控湖泊中只有18 个连续 4 个月监测数据达到控制要求,31 条区控河流 9 条出现超标。二是控源截污任重道远。河湖之病“表象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我区还存在一些老城区雨污尚未彻底分流、污水管道老化、接管集中处理率实际较低等老大难问题。工业污染源众多,偷排漏排现象时有发生。污水处理厂分布较散、规模偏小,少数存在排放不达标现象。三是治理方式相对单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单项措施多,源头治理、标本联治、系统治理等组合拳还不够强。此外,震泽甲鱼厂尾水污染严重,xx 等地鲈鱼、南美白对虾等水产养殖对河道污染也不容小觑,缺少治理良方。

 (三)多方协同机制还需优化。河长制工作机制运营时间短,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还存在信息沟通不及时,不顺畅等现象。

 基层反映在具体治河过程中,存在职能交叉,责任认定不清,不乏由于协同不够造成问题拖延解决,缺漏工作清单、消单慢等情况。各镇区之间河湖界面,特别是与浙江、上海上下游省际河湖界面的相关问题处理上,协调沟通处置问题的主动机制还需加强。河长履职力度存在不平衡性,对河长的压力传导还不够,河长履职积极性呈现层层递减情况。

 (四)智慧水利平台尚需打造。对比河长制工作先进地区,我区在智慧水利平台的打造上才刚刚起步,河湖智能化信息动态监测点覆盖不足,巡河巡察手段单一,河湖三维立体视图尚未构建,取水口、排污口、排水口等重要位置信息仍处于纸面管理状态,监测计量的手段比较有限。镇村级河湖的信息化平台普遍缺失,河长巡河信息化电子考核有待加强。

 四、几点建议 对照全力打造“江南水乡标杆”要求,借鉴先进地区治水经验,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民治水。继续加强河长制工作的教育宣传,普及河湖保护知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入到治河护河的队伍中来。继续落实代表、委员监督制度,对河湖水质信息和打击反面典型进行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媒体曝光的威慑作用。对 12345 大联动平台中河长制的社会监督一栏进行宣传推广,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鼓励更多人自愿自发地参与到监督中来,形成全民治水的良好氛围。不断优化河长制 APP 系统,推

 行区镇村系统统一开发,增强公众参与河湖监督功能模块,扩大系统使用人群,方便民众实时掌握河道治理相关信息。积极倡导发展“民间”河长、“志愿者”河长,提升社会监督合力。

 (二)加强源头管控,统筹综合治理。水环境问题想要标本兼治,光盯着河湖本身是没用的,必须注重控源截污,打好组合拳,从源头抓起、抓好。一要规范排水管理。全面排查并取缔未经审批的取水口和排污口,对允可的入河排放口要加强整治,设置污排、雨排标识牌,实施“身份证”管理,对重点排污口应加装在线计量监督设施,严格排放标准,严惩违规排放。二要加强污水防治。加快城镇区排水达标区建设,强化污水接管工作,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优先创造条件落实污水集中处理厂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关停高污染企业,按期完成喷水织机整治任务,及早启动纺织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三要强化环境治理。加大对黑臭河道的治理力度,积极推进河道淤泥减量化处置,无害化处理,探索淤泥固化处置管理模式。进一步推进沿湖和水面的违章建筑拆除工作。积极推进农业肥药减量控污,统防统治工作,尽快对温室甲鱼、特种水产等污染较严重的水产养殖行业进行整顿,坚决落实水面生态养殖“四不”标准。继续做好畜禽养殖场整治关停的后续收尾工作。

 (三)加强联动监管,保持高压态势。充分依托全区社会综合治理网络化联动指挥平台,加快搭建智慧水利信息化平台,全面充实水利基础数据,扩大水生态感知网,增强巡察监控能力和

 会商指挥系统,尽快实现一个平台管水治水。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制,增强河长办专职人员,加强基层力量。加大对河湖治理投入力度,做好年度财政预算安排,重视研究河道整治长效管理的资金保障机制。不断强化各级河长办主动找问题、派工单,各级河长主动协调处置、及时消单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河湖联动巡查和综合执法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侵占水域岸线、违法排污、未批先建水工程与涉河项目等违法行为,按照“河岸同治”原则,深入开展水环境执法监管,切实维护良好的河湖管理秩序。

 (四)完善系统运转,保障长效管护。强化各级河长、河长办和各成员单位的协同机制,加强信息互通,提升工作质效。一要压紧压实河长职责。进一步强化各级河长在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保障河长既挂帅,又出征,坚持靠前指挥,亲自协调督办。建议为每位区级河长落实一个政府部门作为河长制单位,协助河长开展工作,切实增强河长履职力度。二要建立健全会办机制。优化信息沟通渠道,强化信息化交办督办制度,定期开展联席会议,对区域性问题、综合难点问题、普遍性问题进行综合研究施策。探索实行区域片区化治理。河道综合整治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很多问题是流域、区域的问题,要突破现有“就河治河”的现状,实行片区化、网格化治理模式,区镇两级河长可按照一个流域或一个片区认领河道,统筹协调流域内或片区内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三要全面加强督查考核。对各级河长在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要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定期通报履职情况。可探索建立河长年度述职制度。加强对下一级河长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督导考核,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河长及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限期整改到位。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将河长制工作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识别和培养选拔干部等进行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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