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案室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15 来源: 主持词 点击:

 医院 病案室工作制度

  第一条 病案室负责全院的病案管理,包括对病案的回收、装订、编码、计算机首页录人、归档、查询、借阅、复印,为外来办案人员、参保(农合)人员、临床医疗教学科研等提供可靠资料。对病案质量缺陷进行登记,及时通知科室整改。

 第二条 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准时回收并注意检查内容是否完整,整理装订、编码、计算机首页录人、装袋上架存档。

 第三条 归档病案不得私自复印、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医教部批准方可执行,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四条 对各科室病案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质控部,与各科室保持密切联系,监督病案问题整改,保证病案质量。

 第五条 认真做好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和保管工作,做好病案资料的疾病与手术编码,首页录人计算机要准确及时。

 第六条 快速准确地查找借阅者所需病案号,保证病案的及时提供并办理借阅手续。

 第七条 提供医疗、教学、科研、办案、报销人员等使用的病案,复印必须按照卫生部和医院的病案管理制度执行,需要时经医务科批准给予复印。

 第八条 保持病案库房的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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