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档案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19 来源: 主持词 点击:

 景区 档案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和机密内容的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室保密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所管理的密级档案内容,不得泄密、私自复印、摘抄,如有违犯,要按党纪国法追究责任。

 2.凡注有“机密”、“秘密”字样的文件、资料,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3.秘密文件、资料的借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借阅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复制、摘抄、带出档案阅览室。

 4.凡外借秘级档案文件、资料,应在 3 日之内收回,以防丢失。

 5.借阅人归还秘级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人员应检查档案资料是否完整,如发现少卷缺页等情况,要及时查清原因,报告相关领导,追查责任。

 6.除档案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档案室。

 二、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加强档案库房的科学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做好防火、防虫、防潮、防盗、防尘工作。

 2.安全使用档案库房内的报警装置、灭火器材、电器设备,定期检查,及时发现、消除故障;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污染品进入档

 案库房。

 3.档案柜排列整齐,档案排列有序,保持档案库房内整洁卫生。

 4.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核对库藏档案,做到账目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三、档案借阅制度 1.借阅档案资料,必须履行借阅手续。

 2. 凡属借阅人所在部门的有关档案资料,借阅人可以直接向档案管理人员提出借阅申请;凡涉及非借阅人所在部门的有关资料,借阅人须执院领导的批条,注明所要借阅的资料,方可向档案管理人员提出借阅申请。

 3.档案资料原则上不外借,确属工作需要外借时,必须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4.借出或归还档案资料时,借阅人和档案管理员应当面清点,确保交接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借出的档案资料必须在 3 日之内归还。如超过借期,借阅人应在征得档案室同意后,办理续借手续。

 5.借阅档案资料,必须在档案阅览室阅览。严禁在档案资料上乱画乱写、涂改、圈点、拆卷、剪贴、拍照、复印、抽页、转借他人、撕毁、丢失。借阅人必须确保档案资料完好无损。凡造成严重后果者,按党纪国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凡借阅档案资料者,均需如实填写档案借阅、利用效果登记簿,由档案室存查。

 四、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各类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由本院档案鉴定小组组织进行。

 2.按照水久、长期、短期 3 个不同期限,对文件材料进行鉴定,编写各类档案《保管期限表》,对到期档案必须重新鉴定,鉴定认为有价值需保存的档案,应重新确定期限,对无保存利用价值的档案一律销毁。

 3.销毁档案应填写销毁清单(一式二份),经本院档案鉴定小组领导和成员审定签字后,由档案管理部门组织两人赴造纸厂进行销毁。

 4. 做好档案资料销毁后的其他工作。

 五、档案复制、复印制度 1. 凡标有“机密”、“秘密”字样的档案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得复制、复印,如确属工作需要,必须经院主管领导书面批准方可办理,并按文件借阅手续进行登记,使用完后及时送交档案室注销。

 2. 因工作需要,确需复制、复印的未标密级的文件、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图录等档案资料,可向档案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办理手续后方可复制、复印。但对重要的、珍贵的真迹资料,须持主管领导的书面批准,向档案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办理手续后方可复制、复印。

 3.复制、复印的内容、数量要严格控制,只能在批准的数量限制内,做好档案资料的复制、复印。

 4.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复制、复印的登记、记录工作,对要求复制、复印的人、批准人、时间、用途、数量,要详细记录,以备查询。

相关热词搜索:档案室 景区 管理制度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